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免征增值税,技术转让所得 500 万元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,同时是高企申报的核心佐证材料。
逐条对照。出现两条以上「不确定」,建议先做一次免费评估,再决定是否启动申报。
| 条件项 | 认定要求 | 自测 |
|---|---|---|
| 01 · 合同类型 | 属于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五类合同之一 | □ 满足 □ 不满足 □ 不确定 |
| 02 · 技术内容 | 合同明确约定技术目标、内容、方法与成果归属,而非一般贸易或服务 | □ 满足 □ 不满足 □ 不确定 |
| 03 · 主体资格 | 合同卖方(受托方/转让方)为境内居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| □ 满足 □ 不满足 □ 不确定 |
| 04 · 合同状态 | 合同依法生效,有明确交易金额与支付安排 | □ 满足 □ 不满足 □ 不确定 |
| 05 · 材料完备 | 能提供合同文本、技术方案、资质证明等登记所需附件 | □ 满足 □ 不满足 □ 不确定 |
所有优惠均依据公开有效的政策文件,可在主管部门官网核验原文。
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免征增值税。
规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范围、程序与管理要求,登记证明是享受免税的前置凭证。
筛查在手合同,判断可登记性与优惠空间。
1–2 个工作日按登记要求修订技术条款与成果归属条款。
3–5 个工作日网上填报并向登记机构递交材料。
1 周跟进审核与补正,取得认定登记证明。
1–2 周辅导完成增值税免税及所得税优惠申报。
随申报期客户信息已脱敏,签约后可提供可验证的参考案例。
核心看合同标的是否具有「技术属性」:有明确的技术目标、创新内容和成果归属约定。单纯的设备买卖、工程施工、一般性服务不属于登记范围。我们可以先做一次免费合同筛查。
先咨询最稳妥——条款写法直接决定能否登记。已签署的合同只要内容具备技术属性仍可补办登记,必要时可通过补充协议完善条款。
先登记、后免税。取得登记机构出具的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》后,才能在增值税申报中享受免税;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也以登记为前提。